
新湖南客戶端5月10日訊(通訊員 吳麗紅 蔣君)近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農民工工資案,當事人曹某拿到了被長期拖欠的工資,特地從外地趕到東安法院向法官道謝。
2019年5月27日,東安縣人民法院就曹某與湖南省某有限公司勞動爭議、人事爭議一案作出判決,要求湖南省某有限公司向曹某支付拖欠的工資近100000元。
判決生效后湖南省某有限公司一直未予履行。曹某于2019年10月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經法院執行人員調查了解,湖南省某有限公司的公司賬戶已被多個法院采取了凍結措施,公司土地及房產也已抵押給農業銀行、華融湘江銀行等多個金融機構,公司現存貨物及機器設備也被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、東安縣人民法院、冷水灘區人民法院輪候查封,公司暫無財產可供執行。2020年1月,經執行法官多次做工作,湖南省某有限公司交納了部分執行款。為早日為曹某拿到拖欠的工資,執行法官多次對湖南省某有限公司的財產信息展開調查,經實地走訪發現,湖南省某有限公司生產的化肥及庫存積壓貨物由于部分出現變質,導致銷售困難,資金無法回籠,再無財產變現,執行工作陷入僵局。
后經多次與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協商執行方案,在久拖未決的情況下,執行人員擬對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文某采取拘留措施。在法院的高壓態勢下,文某與申請執行人曹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,約定分三次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工資款。后被執行人湖南省某有限公司、文某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給付曹某工資款,曹某再次求助于東安法院。
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,確保農民工辛苦不白費,汗水不白流,東安法院迅速恢復執行立案,并由主要領導牽頭組成合議庭,認真分析研判案情,加大執行力度,重新查控公司相關財產,并傳喚公司法人代表到院,向文某釋明相關法律后果,擬將該案做拒不執行法院判決、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打擊。在此情形下,文某經多方籌措分數次交納了剩余執行款,并表示今后會想盡辦法繼續履行其他案件義務。
經過東安法院的不懈努力,法官的辛苦付出,曹某終于拿到了工資。這只是東安法院眾多執行案件的一個縮影,自2020年以來,東安法院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,將每一個案件當作大案要案來辦,創新執行方法,加大執行力度,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。
責編:田文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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